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參加團體旅遊皆須完成第三劑接種,雄獅旅遊發布相關因應辦法;圖片/雄獅旅遊提供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(4/15)日宣布,自4/22起針對旅行社承攬的團體旅遊,要求符合接種年齡的參與者皆須完成COVID-19疫苗第三劑接種,對觀光產業造成影響,許多消費者退訂,今(4/16)日指揮中心針對第三劑政策做滾動式調整與說明,包括已打完兩劑,但未滿12周者,出示施打兩劑證明即可參團,旅行社龍頭-雄獅旅遊立即發布相關因應辦法,包括旅客如何出示3劑接種證明、如何協助辦理延期或退費的處理辦法。
指揮中心針對三劑要求說明:1.尚未打追加劑(第三劑),已滿第二劑間隔期(12周)者,請旅客趕快在出團前去打第三劑;2.已打完兩劑,但「未滿」間隔期(12周)者,出示施打兩劑證明即可參團;3另有醫生開立證明:不能施打「所有」疫苗者,請旅客提供參團前一天或當天的「快篩」陰性證明,即可參團。
針對相關因應辦法,雄獅旅遊表示,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,4月22日起凡參與不特定對象組成之旅遊團,旅客需出示3劑COVID-19疫苗接種證明(小黃卡、數位疫苗證明、國外接種疫苗證明)。針對4月15日以前報名參加4月22日以後出發之旅客,若無法提出3劑疫苗接種證明,雄獅旅遊將協助旅客辦理延期,時效以半年為限;取消則是扣除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外,其餘全數退回給旅客,不另收取手續費。
雄獅旅遊說明,另針對18歲以下無法施打第3劑COVID-19疫苗之旅客,將不受到該規定限制;親屬團、畢旅團、企業包團等,因不屬於不特定對象組成之旅遊團,也不受到該規定限制。同時強調雄獅旅遊已加強防疫規範並積極宣導,包含車服、領隊、司機等旅遊團體之直接服務人員,皆以完成3劑疫苗接種,以維護旅客及員工的健康與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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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 文/方雯玲 Wenling Fang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512430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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